江苏省保卫管理员(三级/高级工)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公告
日期:2023-06-09 浏览 3705 次

为加快推进全省保卫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试行)》(人社部发〔2022〕1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保卫管理员(三级/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机构

江苏(武进)技能人才服务产业园

二、认定对象

参加江苏省保卫管理员试点培训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

具有大学专科毕业(或同等学力)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保卫管理员(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3)在公安、安全、审判、检察、司法机关从事行政、治安保卫工作1年(含)以上。

(4)军队及武警部队服役5年(含)以上。

(5)取得保安员(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相关职业(保安员)工作2年(含)以上。

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1日。

四、报考程序

(一)考证报名及资格审核

1. 由单位统一报名并至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6月15日—7月30日

审核时间:6月20日—7月01日

公示时间:7月02日—7月09日

2. 资格审核所需材料(需提供清晰扫描件):

(1)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港澳台通行证),驾驶证和医保卡除外;

(2)学历证明;

(3)现职业证书;

(4)工作年限承诺书。(详见附件)

(二)认定费缴纳

收费标准为330元/人,由考生个人缴费至江苏(武进)技能人才服务产业园指定账户。

(三)考试安排及成绩发布

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准考证查询、打印详见QQ群通知。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武进人力资源网”(www.wjjy.org.cn)查询成绩。

五、证书发放

经认定合格者,发放国家认可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可在“江苏技能人才评价服务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85519/)查询。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静

联系电话:0519-86527820

QQ群号:735841688

 

附件:工作年限承诺书.docx


   

 江苏(武进)技能人才服务产业园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