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求职登记
日期:2014-01-02 浏览 347

求职登记

一、登记对象:

年满16周岁的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公民。

二、提供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职业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

4、《就业失业登记证》;

5、其他证明材料。

三、登记填表

求职者应如实填写《武进区求职登记表》,要求字迹端正、内容真实、项目齐全,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准确无误。

四、职业介绍

求职人员求职登记后,工作人员按求职者的实际情况进行择业指导,并免费进行推荐和匹配介绍。求职者本人也可以通过职业介绍中心电子屏幕、触摸屏查询符合自己岗位的信息,向前台工作人员提供信息编号后,由工作人员推荐工作。

五、有效期限

求职登记信息的有效期为登记之日起三个月。求职人员在三个月内仍未找到工作的,应提前一周告知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有效期顺延三个月。

六、信息反馈

求职者应珍惜每次推荐介绍机会,按照推荐介绍信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用人单位面试洽谈,并将面试结果及时返馈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否则,视作放弃就业机会或已就业,注销求职登记。

七、办理地点

区人力资源市场一楼招聘服务大厅。

八、表格下载

登陆武进劳动人力资源网(http://www.wjjy.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