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开发区)、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所,各用人单位:
为了及时准确掌握职业供求信息,建立快捷高效的就业信息网络,既满足用人单位用工需求,又更好地匹配劳动力资源,决定建立用人单位空岗信息报告制度。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和范围
空岗信息报告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出现岗位空缺或需要新增用人时,及时主动向公共职介机构报告岗位空缺信息,使公共职介机构及时掌握用工需求并开展有针对性服务的机制。凡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都应实行空岗报告制度。
二、空岗信息报告内容
用人单位空岗信息包括: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招用人数、职业工种、岗位要求、录用条件、劳动报酬、福利待遇、劳动保护等内容。
三、空岗信息报告途径和方式
用人单位在出现用人需求时,应及时详实地向当地公共职介机构报送《用人单位空岗信息报告表》(附后)。空岗报告可采用传真、邮寄等形式,有条件的单位也可以通过网络向当地公共职介机构网站进行报送。
四、空岗信息利用和后续服务
1、各级公共职介机构在收到用人单位报告的空岗信息后,应当及时整理录入信息库,通过武进劳动保障网或武进劳动就业网、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和人力资源市场大屏幕、触摸屏、公告栏、专门网站、媒体等途径和手段公开发布。
2、各级公共职介机构收到用人单位报告的空岗信息后,首先应当在本辖区内进行匹配,提供推荐服务。如不能满足用人单位需求,应当利用网络等方式逐级将空岗信息传送给其他公共职介机构,为用人单位逐级匹配,提供推荐服务。
3、各级公共职介机构应根据用人单位的需求和求职人员对岗位的差异,针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的素质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服务活动,引导求职人员转变就业观念,促进本区城乡劳动者就业。
4、各级公共职介机构根据本地区空岗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特别是对有技能要求的岗位进行统计分析,应主动与区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和常武职业技能鉴定所合作,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开展有针对性的定向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并向用人单位推荐。
5、各级公共职介机构针对空岗数量超过100个用工等需求量大的用人单位,应主动与省内外人力资源基地、大中专院校联系,提供招聘对接平台,满足企业大批量招聘或急聘的需求。针对长期空岗数量较多的用人单位,要主动上门协助其分析岗位工资水平,提供工资价位指导,引导用人单位调整招工行为。
6、各级公共职介机构要及时掌握公益性岗位的用工需求信息,积极推荐安置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
五、其他要求
1、各级公共职介机构应主动指导用人单位填报《用人单位空岗信息报告表》,用人单位应当保证报送的信息真实、有效。收报机构需与该用人单位进行核实确认。
2、各级公共职介机构要在本辖区内建立重点服务企业空岗监测点,及时将采集的空岗信息进行汇总、整理、分析,认真填报《企业缺工情况汇总表》。
3、各级公共职介机构要按照用人单位用人计划发布空岗信息、提供劳动力资源信息、组织招聘活动、开展跟踪服务。
4、各级公共职介机构要向社会公布电话、地址等联系方式。
5、各镇(开发区)、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所要建立用人单位空岗信息报告上报制度,落实具体负责人,于每月底将采集的用人单位空岗信息汇总填报《企业缺工情况汇总表》上报区劳动就业管理处。对于企业有特殊需求、需求量大的空岗情况,应做到随时上报。
附件:1.用人单位空岗信息报告表
2.企业缺工情况汇总表
常州市武进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