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招聘须知
日期:2014-01-09 浏览 460

用人单位招聘须知

为保证现场招聘活动顺利进行,敬请注意以下进场招聘须知事项:

一、凡在武进人力资源市场内招聘的单位均须按要求提供所需材料,经审查许可并办理入场手续,缴纳相关费用方可参加招聘会。

二、用人单位须提交下列材料:

1)会员单位报名:武进区就业创业促进协会会员分为A类、B类、C类,会员单位安排在固定席位,非会员单位安排在移动席位,但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报名,展位按报名先后排序,订满为止,恕不预留展位。

2)第一次报名的单位:用人单位应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招聘简章(加盖单位公章)到人力资源市场招聘部办理招聘手续。

3)区外招聘单位还应持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招工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为遵守诚信原则,招聘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招用人员简章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招用人数、工作内容、招录条件、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内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四、尊重应聘人员的求职权利,不在性别、年龄、民族、宗教信仰等条件上设置歧视性条款。

五、市场为招聘单位提供招聘场所并制作招聘海报,并提供招聘会资料、文具、2人份的饮用水和用餐等服务。

六、人力资源市场接受电话、邮件、传真、现场等办理方式提前预订展位,展位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予更换,如遇特殊情况撤销展位,应提前2个工作日及时吿知。凡已确定招聘日期而届时未入场的单位,除按规定交齐全部费用外,还将在电脑上记录诚信损害污点一次,如诚信损害污点记录达到二次者即列为不受欢迎进场招聘单位。

七、用人单位应于上午830前进入会场,周日招聘会930以后尚未办理入场手续,将不保留原订展位;过时如需进场,由工作人员重新安排展位,且下次不再接受电话预订。

八、人力资源招聘应遵守公开、公正、诚信的原则,自觉遵守人力资源市场有关规定,不得进行与人才招聘无关的活动。

九、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应当依法如实告知应聘人员有关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应聘人员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十、每标准展位限两人参会,用人单位应在指定的展位内,禁止游走招聘。不得擅自在招聘会现场张贴启事、展位外摆放展架、散发宣传资料。请勿擅自挪用其他单位的桌椅及移动已布置好的展位。

十一、对应聘人员出具的简历、证书等由用人单位自行审查,对应聘人员的个人资料应予以保密、妥善保管与使用。公开应聘人员的个人资料信息和使用其技术、智力成果,须经劳动者本人书面同意。若由此引发不良后果由当事人单位负责。

十二、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在招聘过程中向应聘人员收取费用;不得扣压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等证件;不得有欺诈行为或采取其他方式谋取利益。

十三、用人单位不得侵犯其他单位以及应聘人员的合法权益或者以商业贿赂、诋毁竞争对手商业信誉、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聘人才;不得招聘法律、法规规定暂时不能流动的人员。

十四、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常州市武进高新区武南路518号 (邮政编码:213164

2、展位预订专线:0519-8652981686529817、86529818、86529819、86529706

3、电子邮箱:wjrcjob@vip.163.com

4、传  真:0519-86529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