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社会保险补贴公示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武政发〔2006〕108号)和《常州市武进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实施细则》(武劳社〔2009〕19号)文件精神,现对本区2017年下半年度申报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进行公示。
一、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社会保险补贴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就业困难人员中的“4050”、城镇低保人员、“双零”家庭人员、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两年人员。
2、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3、按规定办理再就业援助手续。
二、申报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三、公示时间:2018年3月12日至2018年3月 18日。
四、公示中如发现有不符合享受条件的人员,及时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区财政部门反映。
联系电话:86529782 (人社部门) 89858053 (财政部门)
常州市武进区就业服务中心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