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充分发挥企业在 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人力资源开发中的重要主体作用,强化 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带动引领示范作用,按照政府引导、企业 自愿、先建后认、公平择优、动态实施的原则,根据《省发 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2022年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苏发改社会发〔2022〕123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省级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二 申报条件 1. 在武进区境内注册成立,连续正常经营3年以上(含),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武进区内纳税。 2. 原则上是规模以上企业或行业龙头企业,在同行业中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好成长性。 3. 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利用资本、技术、知识、设施、管理等要素,依法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含技工教育,下同)、高等教育,在实训基地、学科专业、教学课程建设和科技研究等方面稳定开展校企合作。 4. 无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具有良好信用记录,无涉税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1. 独立举办或作为重要举办者参与举办职业院校(含技 工院校,下同)或高等学校;或者通过企业大学等形式,面向社会开展技术技能培训服务,积极承担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年均开展为期2周以上的教师培训不少于50人。 2. 牵头成立或参与组建行业性或区域性职业教育集团或产教联盟等相关联盟组织。 3. 承担省级以上现代学徒制或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任务,至少与省内一所院校连续合作3年及以上。 4. 承担实施1+X证书(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制度试点任务,或是人社部门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自主评价机构,并开展自主评价认定工作1年以上。 5. 至少与1所省内职业院校或高等学校开展有实质内容、具体项目的校企合作2年以上,通过冠名班、订单班等形式共建3个以上学科专业,合作人才培养累计50人以上;或近3年内接收职业院校或高等学校学生(含军队院校专业技术学员)开展每年3个月以上实习实训累计达60人以上;或共建企业学院,在校生规模100人以上(含)。 6. 以校企合作等方式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或合作共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 程中心、重点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生工作站等其中之一。 7. 捐赠省内职业院校教学设施设备等,近3年内累计投入100万元以上;或在省内院校设立企业奖助学金累计在50万元以上。 8. 参与教学改革项目获得省级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近3年内取得与合作职业院校共享的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9. 企业骨干人员至少2人以上加入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参与学校课程标准建设,企业每年承担职业学校教师下企业实践10次以上。 10.与省内职业院校联合获得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示范组合培育项目。 三 申报程序 (一)有申报意愿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属地原则向所在辖市区发改、教育、人社部门提交《江苏省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申报报告》(附件2)、《江苏省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申报数据表》(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开展校企合作、联合育人等相关情况需合作院校予以证明。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需装订成册(1式6份),并扫描成单个电子材料(PDF格式 ) 。 (二)有申报意愿的企业,准备好材料于2022年11月9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1式6份) 报送至区发改局社会发展科,电子材料(PDF格式)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市发改委将会同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对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出符合条件的企业,并将企业名单及申报材料上报至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四 工作要求 (一)区相关部门、乡镇板块可按规定向区发改局、教育局、人社局推荐试点企业,并根据职能职责,协同做好政策支持和推进实施工作。 (二)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区发改局 联系电话:86311389 区教育局 联系电话: 86307076 区人社局 联系电话:86528728 联系邮箱:584548792@qq.com 839565675@qq.com 区发改局 区教育局 区人社局 2022年11月3日 扫码下载附件


